第157章 体制

  157 体制
  军方此时实际上是围绕“军机会议”的四大权力部分,名义上最高统帅部的大将军府和实际最高统帅部的太尉府,掌握禁军的三军都督府,和掌握军方人事权和协商六部,尤其是工部的利器,户部的钱粮的权柄,导致兵部权力在和平时期也不小。
  四大部门共同影响全国各郡设立的郡守,都尉,兵尉(郡尉),兵曹等掌握各郡实际兵权的中级官僚。
  这个体系相当成熟可靠了。
  行政上面,以六部和六部尚书分权全国,上面又设立相国府和左右仆射府。相当于一正相,两副相。
  这套体系和唐宋时期的“尚书省”没啥太大区别。
  此时吴国相国,就是后来的尚书令。
  有区别的是,门下省和中书省这个决策机构。
  它采用了明朝的内阁制度。
  内阁制度的特点又有不同。
  作为吴国日常决策权力机构。
  三公必须无条件有权参加。
  这就造车并没有具体事务的上三公:大将军,太师,太保,太傅。
  也就是公孙雄,太师莫不邪,太傅计然,太保公叔山四人可以随时参加内阁决策。
  自然也还有中三公,此时中山公为太子太保胥门巢,他还是镇守荆州的大将,太子太师公孙圣,太子太傅被离。
  然后是下三公,在他调整下,下三公有六个职务:御史大夫,相国和少保,少傅和少师六个职务。
  此时御史大夫他改用莫昧这个十五年前被他从盐城发掘起来的嫡系。相国还是王孙雒,太尉还是张道衍。
  只是多了少保季礼,少师欧冶子,少傅,镇守益州的展如。
  看看,一个内阁,不算偶尔要加入提意见的六部尚书。
  已经13个人了。
  再加上户部尚书庄惠,礼部尚书甘明(原多年的豫章太守)。兵部尚书石乞(白公胜旧部),掌握人事的反而是以“知人善任”伯乐费祎担任。这家伙也是楚国人。
  出于平衡朝廷各地势力考虑,石乞和费祎等人才被突兀的提拔起来。刑部还是木僚,工部还是老丈人莫无伤。
  原来的巨臣因为个人更乐意当将军,去了北军禁卫军担任北军都督。
  一起去的还有法正;
  南军御林军都督就是之前说的麻强的儿子麻成。公孙信担任他的副都督。
  战功赫赫的马孙成,成了中军虎贲军都督,他还举荐提拔了“孙武”
  弟子陆鞍,邱宁两个“儒将”。
  这两人和麻成都是典型的“军官派”。来自讲武堂培训的军官体系为主。
  由于孙武去世前长期帮助吴王地负责这一块,以孙武弟子自居也合情合理。
  这以整套体系的好处就是环环相扣。
  相国府+六部,牢牢掌握全国政权。
  太尉府+三军都督府+兵部尚书,掌握军权!
  而容纳最厉害的十多万精英老臣组成的“内阁”。基本上他哪怕不在,也乱不起来。和朱棣的内阁,极力压制成员地位不同。
  他是努力压制过,但没啥用。
  最终内阁成了:“群相”制度。
  为了防止内阁出“权臣”架空国君。
  他又修建“上书房”,顾名思义:大臣上书,上奏折的地方。
  这里也是他的|“个人书房”,日常处理政务所在地。
  上书房制度,就是一种:御前奏对
  的御前会议制度。
  除此外还有围绕御史大夫存在的御史台,并且为了加强他们的权力,在五州设立刺史府和通判衙门,加以监督隶属军方和内政的郡一级单位。
  此时政治上,吴国还是郡县两级体系。
  但五州刺史府的建立,有明显变成州郡县三级的趋势。
  但由于刺史府是御史台下设部门,太尉府和兵部委派的郡一级的都尉和郡尉,还有相国府派出的郡守,郡丞等,都极力阻止刺史府的权力扩大到行政权和军事权。
  吴王地予以支持!
  如果不是同级监督约等于没有,他也不想设立州一级的刺史府啊。
  只有监督人员地位高一级,监督才更有效果。
  这也是他的经验之谈。
  正式这环环相扣的体系。
  让他轻松驾驭整个王国。只有偶尔派出“钦差大臣”和“巡抚大臣”代表他去巡视地方。
  地方上就乱不了。
  两者的区别是,钦差大臣是“专案组”,只有出现特殊事件才会派出。巡抚是负责代表他巡视各地的巡视小组。
  范围往往固定在某一个州或者郡。
  两个职务也和“总督”一样,成为“不常设”的临时机构。
  重新开会的目的,就是进一步通过法律,把整套运作体系明确下来。
  哪怕有天自己挂了,自己的后人也能较为轻松的继续掌控这个王国。
  自然,他也有其他的想法,可能不为外人知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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