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花环

  “那天我彻底放下各种包袱的原因是:我真的累了。她也累了。”——感谢我自己赋予自己最美好的那段时光。

  走了几天,一路上说说笑笑,我们夫妻俩过得挺快活。

  可怜了各种小动物,被我们尝个遍。

  最好吃的还属一种长得跟栗子球一样的生物,昨天刚发现的,长得可爱,还不怕人。感觉是到了这种动物的栖息地,一群一群五颜六色的毛球,跟脸盆那么大个,大眼睛水灵灵的,四只小爪子扑腾起来特别萌。

  然后,这种萌萌的小动物被我跟我歌果吃了十来个。

  皮薄馅大,肉还软,骨头又少,尤其是放在火上那么一烤,真好吃。

  对于种种稀奇古怪的生物,我早就见怪不怪了,现在就是弄条大红龙往那儿一放,我顶多也就多看两眼,没当初那么新鲜了。

  抓了几只栗子球当储备粮,我们一边走一边聊,继续着关于彼此的话题。

  “诶诶,歌果,你以前是不是跟你的姐妹们住在一起啊?”

  “小时候住一起,长大了就离开了。”

  “那你为什么不跟大家住一起呢?”

  “当时跟魅魔打仗啊,天天都没时间睡觉,我就自己出来生活了。”

  “哦......”

  水壶里的水是刚路过的一条小溪里灌的,我喝了一口,丢给她。

  “来歌,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啊?”

  “我以前......住房子里,石头房子。”

  “石头房子?”

  “对,就是用石头做的房子,又大又好,冬天也不冷。”

  “那你也给我做一个石头房子吧。”

  “我要是会造房子,还能跟你住山洞里?”

  “来歌你真弱......”

  “说认真的,你要是真想住石头房子,我明天就开始想办法。”

  “其实......我不在乎那些,能跟你在一起就行了。”

  这句话,她没扭扭捏捏地说出来,而是看着我的眼睛说的。我喜欢她现在的样子,不会再有什么闪烁迷离的眼神了,只有坚定与信任。

  牵着马,我们并排走着,脚下的草地长势茂盛,有不少野花。回忆起高中的时候,班里组织去郊游,有个女同学给自己的男朋友编了个花环。那手艺叫一个巧,当时我就暗自决定要学会这门小技术。

  我苦学两个月,没事就跑公园摘花,差点被罚款。后来学会了。结果到现在都没用上过......

  “歌果,你闭上眼睛,给你个礼物。”

  “你要干嘛呀?”

  “你闭眼睛等着就行了~”

  “哦......”

  挺长时间没编花环了,有点忘了。最主要的步骤是开始的那个扣儿,然后按着三股辫的编法往下编就行了,最后弯成圈,收口。

  “来歌,你在哪儿啊?”

  “我没走,你再等一会。”

  “好吧......”

  废了半天劲,可算编好了,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作品,但这里面有我的爱意。

  轻轻地把花环戴在她的头上,离远点一瞅,绝了,这漂亮劲儿。

  “歌果,睁开眼睛,看!”

  “看...什么?”

  “看花啊!”

  “花在哪儿呢?”

  “你头上啊!”

  “你傻不傻?你能看到你脑袋上的花啊?”

  “啊对...我忘了......”

  “噗......”

  对视了一会儿,我和她笑了出来,把花环摘下来,给她看。

  “唔...好看吗?我做的。”

  “好,好看。”

  头发里探出小蛇的女子攥着粉白淡紫的花环,好像只有借助这阵轻柔的暖风才能向爱人诉说出自己的心绪,可又怕浓烈的夏意掩住了自己的回应,特意提高了声音。

  尴尬知趣地退场,我把手放在了她的肩上。

  “我帮你...戴上吧?”

  “嗯,好的。”

  轻轻地为我的姑娘添上最后的妆点,她笑了,甜的不像美杜莎。

  “我现在,漂亮吗?”

  “漂亮。”

  “再说多点......”

  “我想不到别的词语了。”

  “那就,嘘......”

  如果她是人类,应该是踮起脚尖,美杜莎的话就是伸直尾巴。我的左脸上有了一个吻,残留着美杜莎的独特温度。

  我们的爱情马拉松,终于跑到终点了。今天我们一起跨过了那条细细的红色终点线。

  这一路已经够累了,让我们歇歇脚吧。

  “来歌,你的脸好红。”

  “因为你的嘴唇太热了。”

  “嘻嘻。”

  “要牵手吗?”

  “来吧。”

  毫无经验的初恋是迷人的,但经得起考验的爱情是无价的。

  此刻的我们突然羞涩起来,痴痴地笑着。

  “以后我们要在河边盖一个小屋。”

  “然后呢?”

  “我想种些蔬菜和花草。”

  “我要养许多许多长颈兔。多到我们吃不完。”

  “嗯,还要养一群羊,用两头羊,不,三头羊拉车。”

  “屋子里要暖和,床要软。”

  “还要有窗子,全天都有你最喜欢的阳光。”

  “那下雨了怎么办?”

  “下雨了就在屋子里点蜡烛,点得像太阳那么亮。”

  “我还要吃你做的食物,每天都要。”

  “没问题,每天我都叫你起床,帮你准备吃的。”

  “你每天都要陪我聊天,都要抱我。”

  “嗯,每天我都会待在你身边。”

  “嘿嘿。”

  “傻样,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,好不好。”

  “那你呢?”

  “我啊,每天早上起床能看到你还在呼呼睡觉,就足够了。”

  “你每次都这样......”

  “怎么样啊?”

  “你总是用一些奇怪的话,让我越来越无法离开你。”

  “不喜欢我这么说吗?”

  “喜欢......”

  歌果把肩膀靠过来,挽住我的手臂。我突然明白了温馨两个字应该怎么写。

  “美杜莎是我最喜欢的魔物。而美杜莎中我唯一爱的就是你。”

  “爱我的哪里啊?”

  “哪里都爱。”

  “比如这里吗?”

  她用手指勾开了一点裹胸的缝隙。

  “如果可以的话,我真想把手永远放在那里。”

  “我就知道。”

  “你怎么知道?”

  “从你遇见我的时候,你就总是盯着我的这里看。晚上的时候也是......”

  “我是男人嘛......”

  “那你猜我最喜欢你的哪里?”

  “猜不到,我身上似乎没有非常好看的部位。”

  “是这里。”

  她用食指在我的胸膛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圈。

  “这里非~~~~常温暖。”

  “我们喜欢彼此的部位都是一样的呢。”

  “是啊。我们是夫妻嘛。”

  我们从没想过会像现在这样,说着甜言蜜语,漫步在碧草林荫下。像一对刚刚坠入爱河的情侣,像一对新婚燕尔的小夫妻。

  “来歌,你是个坏人。”

  “我是坏人?”

  “你把我锁住了。”

  “我什么时候把你锁起来了,嗯?”

  “用几句话,就把我锁在你的身边,跑也跑不掉~”

  “我可不会魔法,几句话就能有这种效果?”

  “所以我傻啊,就是喜欢相信你的每一句话。”

  越聊话越多,大概是为了把之前所有没能说出口的话全补回来,我任由她一个劲儿地跟我撒娇。那几天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候,我从没忘记将要面对的战争,只是不愿意想起来。

  沃夫朗的那匹马挺通人性的,估计是驯的好,从来没表现出暴戾的样子。

  我牵着它跟歌果散步,它也不捣乱,配合着我们的步调走。这匹马通体浅灰色,沃夫朗给它起了个外号叫“羽毛”,体态颇有神骏。跟我以前骑过的那些笨马不同,眼睛很亮,有肉食动物特有的犀利感。

  唯一的缺点就是食量太大,尤其是奔跑过之后,必须补充体力。

  “歌果,想骑马吗?”

  “啊?骑马?”

  “感受一下,怎么样?”

  “我上不去...”

  “我帮你,来吧。骑马挺有意思的。”

  “那你要保护我啊。”

  成年犬齿马能轻松达到二百公斤的驮重,挽力八百公斤肯定没什么问题。这匹“羽毛”要更强一点。我和歌果都骑上去,问题并不大,但我一直都没敢尝试。主要是因为美杜莎上不去马,而且要节省马粮。

  怎么把她弄到马上呢?这是个问题。

  我先骑上去,再把她抱上来?不太靠谱。

  先把她弄上去,我再上去?我怕她乱动摔下来。

  看她眼巴巴瞅着我的模样,我那叫一个动心啊。方法肯定是有的,先让她扶着马背,然后从下往上托尾巴,让她整个身子横趴在马背上。虽然样子有点狼狈,但只要她不乱动,比较稳当。大尾巴真长,有一截耷拉在地上。

  “来歌,我害怕!”

  “没事没事,我上来了。”

  “快把我拉起来,快点,快点。”

  “我要扶你的腰了,别动啊。”

  “慢点,慢点,马在动。”

  “我知道,我知道,你别着急。马动你别动啊。”

  “尾巴,尾巴,我的尾巴...动不了。”

  嘿,这乱套劲儿。

  折腾了半天,马都累了,总算是让她能安稳地坐在马上了,尾巴照例盘在我的腰上。一开始歌果很紧张,用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胳膊不放,后来一点一点地放松下来,靠着我看向前方的路。热恋中男女同骑一匹马,如果这还不叫浪漫,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浪漫的事儿了。

  “怎么样,骑马的感觉不错吧?”

  “一动一动的......好高啊。”

  “现在还害怕吗?”

  “不怕了,因为你在我身边啊。”

  “那我们再骑一会吧。你看,两个人一起,就能做到很多事了。”

  “是啊,我们一起经历过了很多事情......”

  “可我还是要让你成为我的妻子。”

  我像动物一样蹭她的脸,方便我在她的耳边说出作为男方最难以启齿的几句话。

  “你说我把你锁住了。”

  “可是你最开始绑住我的那条绳子,也从来没有解开过。”

  “请爱我吧,美杜莎小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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