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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白犬魂,商妇冤

  “额嚯!”小书妖恍然大悟,强行解释道,“当然知道啦!”

  “可是,那只独眼瘟妖的感应非常模糊,顶多能确认额在淮阳境内,绝不可能知道具体位置!”

  “水妖王易一向奸猾,刚才在虚张声势,欺诈大家!”

  小书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,“你们可都被它骗啦!”

  王子服与丁氏一家,忍不住瞥了叶知秋一眼,神色复杂。

  刚才叶知秋的言语反击,虽然犀利,却也坐实了众人与器灵存在某种关系,将事情摆在了明面上。

  扎心嘚嘿!

  叶知秋何等敏锐---

  心底叹息,神色却很平和,“许朝宗既然调遣郡兵上门,真相和事实如何,其实已经不再重要!”

  “退无可退,如何再退?”

  “忍无可忍,无须再忍!”

  受前世记忆的影响,叶知秋骨子里始终有种侠义精神,不会恃强凌弱,但也不会坐以待毙。

  婴宁、归不二神色不变,其他人的心情,却更加复杂。

  过了会儿,才听丁乘鹤道,“知秋所言,老夫何尝不知,只是在朝廷任职多年,一时之间,难以释怀!”

  如果能够岁月静好,

  谁又愿意冒险求生?

  事不关己---

  很多人都可以“顾全大局”,事到临头,立场却又不同。

  “那群皂衣匪徒,恶劣不堪!”

  丁氏夫人想起此前发生的事情,余怒未消,“这地方衙门,只怕已经烂到根子里啦!”

  “那姓许的,以前倒还像个好人。”丁铃儿气鼓鼓的,充满疑惑,“一个人,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?”

  她对许朝宗,虽然远不如对叶知秋亲近,但也算得上熟人。

  “也怪老夫教化不力。”丁乘鹤叹息道,“当年他本有潜力考进士,却急于走捷径出仕,岂知欲速则不达!”

  举人,至多不过做到县令;进士,尤其是一甲、二甲,理论上,可以做到州郡主官,甚至三省六部。

  世间万事万物,有规律时令,也有生灭变化,操之过急,或者循规蹈矩,都并非明智选择。

  “贪婪,是最大的原罪!”

  叶知秋也忍不住发出感慨。

  对许朝宗的心态,他洞若观火,无非是自卑加上好胜---

  这种人早晚会走上邪路!

  王子服听到叶知秋那句话,眼神忽然一亮,若有所思。

  “哼~!”

  婴宁忽然一声轻哼,纤手隔空一招,一道白色的影子自林外急速飞来,被一团紫气束缚在地。

  众人全都一惊---

  放目望去,只见那紫气当中,竟是一条通体雪白、高大雄健的獒犬,只是神情呆滞,不似活物。

  “白犬~!”

  小书妖猛地惊呼出声。

  话音刚落,叶知秋胸前亮起一道白光,老道士随即现身。

  “真是白犬!”无为子打量一眼,点头叹息道,“也是个可怜人!”

  可怜人?!

  众人神色全都一变。

  “难道是济南那头白犬的鬼魂?!”王子服惊呼出声。

  他一眼就看出眼前的白犬,其实并非活物,而是一头役鬼。

  听到这句话,除了丁氏母女不知情,其他人都反应过来。

  几天前,众人在天一阁点评时事,王子服曾谈起济南郡发生过的一起血案,当事人正是许朝宗。

  正是借助那起匪夷所思的血案,许朝宗才升任为一县之主。

  听老道士刚才那话,背后的内情,恐怕并不简单。

  无为子、小书妖见大家反应激烈,也很惊诧,一番交谈,逐渐将一桩骇人听闻的阴谋揭示出来---

  两年前,青州济南郡,许朝宗几经运作,得以出仕历城县丞,主掌文书、仓狱,辅佐县令孔佑贞。

  城南慕溪镇上,有三户殷实人家:林氏,宋氏,许氏。

  林氏人丁最旺,经营着一家镖局,并有族人担任镇长。

  宋氏最为富有,可惜人丁单薄,仅有一子宋晨,矮小体弱。

  许氏书香门第,女眷貌美如花,有一女许媚娘,尤其出色。

  人如其名,这位许媚娘,不但容貌过人,体态更是风流,每次行走出门,街上必有事故发生。

  原因很简单,她身材太惹火啦!

  但凡雄性动物---

  无论六七十岁的老头,还是十五六岁的青年,甚至走兽飞禽,只要见到她,没有不蠢蠢欲动的!

  她途经之地,总是情况不断,诸如:父子翻脸、兄弟斗殴、夫妻反目、野狗互咬、公鸡打鸣,等等。

  如此尤物,名声自然远远传开。

  让所有男子心意难平的是,许媚娘不到十六岁,就被家里许配给了隔壁大公子林动,只等后者弱冠完婚。

  自从两人订婚,林家就大灾小祸不断,不是运镖不幸遭遇悍匪,就是镇外田地庄稼被野兽践踏。

  乡里渐有传言,那许媚娘乃是红颜祸水、天降灾星。

  林家有意解除婚约,但林动死活不同意,他与许媚娘青梅竹马、互有情意,岂能因为流言而毁婚约?

  正在这时,许朝宗出仕历城。

  他任职不久,就和许氏一族认了远亲,两家多有往来。在许朝宗的照拂下,乡野传闻渐渐消停。

  就在林动、许媚娘即将完婚时,剧变却频频发生---

  首先,林氏的运镖队伍在野外遇到妖物,全军覆没;

  接着,林氏镇长病重身亡,被诊断为中毒,凶手为镇上小吏;

  不久,林动外出失踪,族人视慕溪为不祥之地,迁走。

  与此同时,许氏一族也灾病不断,在人性的嫉妒与自私之下,大家纷纷将矛头指向许媚娘。

  许朝宗出面回护---

  却惹得家里的母老虎---淮北李郡守那位族亲大发雷霆,险些将许媚娘一族掀了个底朝天。

  不久,出乎当地所有人意料,许媚娘忽然嫁给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宋晨,许氏族人则举族迁走。

  之后不到半年,就发生了宋晨外出经商、许媚娘与白犬私通、宋晨回家被白犬咬死的血案。

  “白犬一案背后,竟然还有这许多曲折!”王子服听到这里,忍不住感慨道,“如此看来,林家的事,想来是许朝宗、一目五动的手脚!”

  众人也有类似猜想,纷纷点头。

  唯独叶知秋另有推测,提出一个疑问,“许媚娘嫁给宋晨,只怕并非许朝宗所愿,背后是否另有缘故?”

  “臭小子果然机灵!”

  老道士赞许地瞥了叶知秋一眼,“林家的事,确是一目五干的,但指使者,却不是许朝宗,而是宋晨!”

  “所以---”叶知秋说出自己的推测,“许朝宗与一目五,是在许媚娘出嫁后才勾搭上的,对不对?”

  “天呐噜!这你都能猜到?”小书妖双目闪闪,饶有兴致地看着叶知秋,“这么看来,你也是个懂王!”

  你才是懂王!

  你全家都是懂王!

  叶知秋苦笑道,“对许朝宗,叶某多少也有几分了解,他在慕溪的各种殷情,无非是图许媚娘的美色!”

  “哪里会允许她嫁给别人?”

  大家都不是愚钝的人,经他这么一点醒,纷纷回过味来。

  许李氏仗着娘家权势,言行凶悍,许朝宗自卑又好胜,两人的夫妻关系,只怕并不怎么和谐。

  遇到乡野尤物许媚娘,他那压抑的欲望,自然释放出来。

  但宋晨有一目五相助,许朝宗硬来不是对手,只能利诱。

  对瘟妖来说,宋晨也好,许朝宗也罢,都只是一个合作对象,后者比前者更有权势,它倒戈也属正常。

  小书妖被一目五拘禁,老道士偶遇番僧、潜伏营救,两人知道这一切,实在太正常不过了!

  “老道士,你说那白犬是个可怜人。”叶知秋隐约又有猜测,“莫非,他是那林家大公子不成?”

  他前世见识极广,眼下既然身处聊斋世界,那有谁施展妖法将人变成狗,不是非常河狸么?

  “天呐噜!你真的是懂王!”小书妖忍不住拍手称赞,“这条可怜的白犬,可不就是林家大公子么!”

  她瞥了被束在地上的鬼魂一眼,充满怜悯,“可惜,他不但丢了性命,还被拘为役鬼,替仇人卖命!”

  丁铃儿的小脑袋有点不够用了,双眼瞪得老大,“这条白犬,真是林家大公子?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?”

  小书妖来了兴致,一一道来。

  “那宋晨早就觊觎许媚娘的美色,也曾上门提亲。”

  “只是生得矮小猥琐,不如林动高大英俊,得不到许媚娘欢心。”

  “正巧瘟妖流窜到历城,需要攫取魂魄、钱财,双方一拍即合,毁掉林氏一族,谋财害命,各取所需!”

  “瘟妖以许氏满门性命威胁,迫使许媚娘嫁给宋晨。”

  “许朝宗不甘心,想要插手,却险些丧命,他以权势利诱,让瘟妖临阵倒戈,反而为己所用。”

  “他又找上许媚娘,试图养为情妇外室,却被对方拒绝。”

  “但许媚娘也很天真---”

  “竟然请姓许的看在同宗份上,帮忙寻找林大公子下落。”

  “姓许的恼羞成怒,当即生出歹心,让瘟妖拘来林动,变为白犬,到夜半三更才能恢复人形。”

  “此子装作好心,将白犬送给许媚娘,并告知白犬身份。”

  “那许媚娘的一腔心思,全在林家大公子身上,见过白犬变身之后,竟不顾一切,与之苟合。”

  “岂料白犬身上,早被瘟妖种下邪法,在某日宋晨回归之时,白犬狂性大作,将宋晨当场咬死。”

  小书妖的故事讲到这里,场上众人全都明白过来。

  这个故事中,情欲、权势、邪法交织,受害人是慕溪镇林氏、许氏,凶手是宋晨、许朝宗、一目五。

  故事的结局---

  大家早就知道:宋晨被白犬咬死,林动、许媚娘遭凌迟,许朝宗升任县令,瘟妖继续为祸。

  “太平盛世,朗朗乾坤!”叶知秋仰天长啸道,“这帝国的百姓,生活真是平安、喜乐得狠呐!”

  王子服、丁乘鹤出于职业立场,有心辩解一二,但话到嘴边,却又自觉苍白乏力,不由长声叹息。

  此时---

  夜幕低垂,天空早已一片黑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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