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顺其自然

  我是一棵灰灰菜,就算老天不下雨,我也能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,顽强生存。

  和叶景欢聊完,当天晚上,叶晨就被同僚丢在了魔都大街之上。

  从此以后,自生自灭,没有经费,没有一切。

  “现在去哪?”

  忽然,叶晨就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名孤儿,没人疼爱。

  “回家!我妈妈,就是我姐姐”

  想到了去处后,叶晨立刻就开始打扮。

  戴上黑色口罩,戴上草帽,再戴上墨镜,脚穿黑色布鞋,上身穿一件黑色丝绸外褂,里面穿红色小背心,下身再穿一条黑色灯笼裤。

  一副帮派门徒打扮,一步一摇,大摇大摆,威风凛凛的行走在黑夜之中。

  穿街走巷,沿途只要遇到馋人的特色小吃,立刻驻足,花钱购买。

  东西越买越多,不停搬运进入储物空间。

  不知不觉中,叶晨就发现自己的身后,有人正在跟踪自己。

  “一群傻逼,真是找死!”

  初来乍到,不想杀人,叶晨咬牙切齿的气愤说道。

  特训结束后,只要脑海中想到战斗,叶晨立刻就会想到杀人。

  财不外露,一定是自己买东西的时候,被人看见了百元大钞。

  市区的街道,不是很熟,可华界掌控的城区,叶晨基本熟悉。

  “前面有条胡同,可以伏击他们。”

  市区内,老百姓住的宅院,为了安全,往往都是几十户,上百户,住在一起。

  这样的大院,一般是前后两门,就好像后世的住宅小区,只是没有这么规则。

  没有路灯的胡同小道,在市区内,到处都有。

  路灯下,马路边,叶晨加快速度,朝着前方大步走去。

  前行几十米后,叶晨突然拐进路边小巷,然后撒腿就跑。

  “小瘪三要跑”

  一名纹身混混,手指前方,一声惊呼。

  “追!”

  混混统领,一声热血大喊。

  咚咚咚。。。

  七八名混混,撒开双腿,一起全速奔跑,紧紧追在叶晨身后,眨眼就冲进了路边小巷。

  这条巷子,弯弯曲曲,只要到了没有星星的夜晚,就连附近的住户,都不敢随意通过。

  市区内抢劫,每天都要发生很多起,由于警察不能及时破案,日积月累,大街上抢劫就变成了家常便饭。

  只要能抢到钱,花起来,基本就没啥心理负担。

  钻入小巷,混混们借着星光,拼命追赶。

  绝不能让前面的小肥羊,逃出胡同。

  咚咚咚。。

  混混们喘着粗气,争先恐后,朝前狂奔。

  来的太快。

  叶晨刚跑入拐角,混混就追了进来。

  取出机械弩,对准奔跑而来的混混,叶晨立刻就扣动了扳机。

  嗖。

  噗。

  “啊!---”

  十几米的距离,根本就不用瞄,一箭就射中了一名混混。

  噗通。

  混混中箭后,一头栽倒。

  “卧槽。”

  一名混混,发出惊叫,直接原地刹车。

  根本就来不及再次上箭,叶晨收起机械弩,再次取出一把机械弩,对准前方,立刻扣动了扳机。

  嗖。

  噗。

  “哎呦!---”

  噗通。

  有一名混混,中箭倒地。

  。。。

  七八名混混,刚刚跑入胡同,跑在最前面的两名混混,就接连发出惨叫,笨重摔倒。

  “有埋伏。”

  一名非常有抢劫经验的混混,一声惊叫,转身就跑。

  其他几名混混,立刻醒悟,撒腿就跑。

  咚咚咚。。。

  来的快,离开的更快,几名混混眨眼之间,就已经跑的无影无踪。

  嗖!

  噗。

  嗖!

  噗。

  拐角处,再次射出两箭。

  躺在地上,还没有死透的混混,这一次,头部中箭,哼都没哼一声,就当场死了。

  咚咚咚。。

  叶晨收起机械弩,一阵小跑,冲到两具尸体身前,伸手接触尸体,下一刻,地上的两具尸体,就凭空消失。

  叶晨立刻转身,朝着胡同的另一边,全速跑去。

  几分钟后,跑出胡同,叶晨就跟没事人一样,喘着粗气,继续漫步街头。

  “有种再来抢我!”

  叶晨在心里牛牛的说道。

  十分钟后。

  “见了姐姐,我该咋说?”

  一路散步前行,叶晨忽然就想到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。

  马上就要打仗了,已经获得自由的叶晨,不想再继续留在魔都。

  只要姐姐同意,叶晨马上就会陪着姐姐离开魔都。

  如果姐姐愿意离开,就算姐姐想去国外,叶晨也愿意陪着姐姐一起前往。

  可姐姐是地下党,是意志无比坚定的布尔什维克,国难当头,就算战死沙场,姐姐也不会选择离开。

  想到这里,叶晨突然感觉特别头大,不知道应该怎样劝说姐姐。

  “生煎馒头,又香又甜的生煎馒头。”

  前方传来了小贩,热情的吆喝声。

  “生煎馒头。”

  刚刚杀过人,没有一点后遗症的叶晨,听到吆喝声,又走不动了。

  生煎馒头是叶晨最爱吃的街边美食,而且从来就没有吃够过。

  “这一锅全部给我。”

  走上前,叶晨手指热气腾腾的大平锅,大声说道。

  “好嘞,马上出锅”

  本就对着叶晨大喊,见来了大生意,老板立刻高兴招呼。

  “你为啥晚上在卖生煎馒头?”

  叶晨好奇问道。

  生煎馒头一般都是白天才有。

  “生意难做,白天家里人卖,晚上我来卖”

  付钱结账,叶晨提了几十个生煎馒头,继续前进。

  半个小时后,叶晨进入了非常熟悉的棚户区,又前行几分钟,就行走在狭窄的通道之中。

  生活在棚户区的人,没有秘密。

  不管你什么时候,进入棚户区,黑暗中,你看不见的角落里,都会有人在默默的注视着你。

  棚户区的住户,一家挨着一家,密集程度,远超其它居住区。

  脚下这条狭窄通道,是棚户区的主干道,主干道也就只有在深更半夜,卡车才能正常行驶。

  十几分钟后。

  离开主干道,叶晨进入了深宅小巷。

  小巷更窄,卡车已经无法通行,这种四处纵横的小巷,只有洋包车可以自由穿行。

  叶晨继续在黑夜中前进,这里基本没有强盗,就算有强盗,也一定是棚户区的小混混。

  棚户区太穷了,这里是抢劫犯,都不愿意光顾的地方。

  吱---

  轻轻推开院门,站在门口,望了一会寂静院子,叶晨迈出右脚,走进了大杂院。

  这个不大的院子里,密密麻麻的住了几十户人家。

  楼下空地之处,叶晨没有看见姐夫特别爱惜的洋包车。

  二楼姐姐家的窗户,也没有看见昏暗的灯光。

  夜色已深,院子里,只有了了几户家里还亮着电灯。

  叶晨忽然有一种预感,今晚,姐姐不在家。

  蹑手蹑脚,走进院子。

  上楼的时候,走在木制楼梯上,叶晨落地时,脚步非常轻。

  姐姐家在二楼,家中大门,一把铁锁,牢牢锁住。

  “姐姐果然不在家”

  叶晨取出高科技万能钥匙,对着铁锁锁孔,随便一捅,“咔嚓”一声,铁锁就应声打开。

  “嘎吱”一声,推门进入家中,然后小心关上房门。

  黑暗中,叶晨静静的望着二十几平米的小屋。

  从懂事起,叶晨就在这里,和姐姐姐夫一起生活。

  咔。

  拉开电灯,望着一尘不染的八仙桌,叶晨眉头紧皱。

  “姐姐刚走”

  家里没有打斗的痕迹,也没有醒目的脚印,姐姐应该是和平离开。

  走到桌前,拿起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封,轻轻打开。

  信封里,只有一页信纸。叶晨一脸疑惑的望着信纸,轻轻展开。

  信笺上,没有称呼,没有署名,没有日期,只有两个娟秀大字。

  再见!

  “我草拟大爷的,狗杂碎!”

  姐姐失踪了,一定是被力行社抓走了。

  也许这一生,再也见不到姐姐了。

  穿越来到民国,只有血浓于水的姐姐,最亲,也只有姐姐姐夫可以信赖。

  叶晨渴望见到姐姐,特别想依偎在姐姐的怀里,憧憬未来。

  在叶晨的心里,姐姐才是这个世界上,最美最善良的女人。

  至于这一世,投身革命的父母,叶晨根本就不愿意回忆,更不想言语提起。

  “不要再去棚户区了”

  这是叶景欢的原话。

  此时,叶晨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。

  去棚户区看一看。

  想要再见你的姐姐,就要认真为组织工作,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

  不能跑,而且还不能叛变。

  否则,厄运就会降临在姐姐身上。

  叛变是不可能的!

  否则,姐姐会亲自枪毙了自己。

  坐在太师椅上,叶晨无精打采的胡思乱想。

  十几分钟后。

  取出一盒华子,抽出一根香烟,点燃后,无聊的吐着烟圈。

  先找个地方,住下再说。

  既然暂时不能走了,那就顺其自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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