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 三个小故事

  玫瑰佳人。

  在北海那边住着一座美丽的精灵森林,精灵森林里面有一种花叫做白玫瑰,这种花三年开一次花,花开只有五分钟,然后就会凋零。

  那是一种刹那永恒的美丽,精灵族把这种花采摘下来,加入生命之水酿成了美酒,他们把这种美酒叫做玫瑰佳人。

  他们把这种酒送给自己心仪的对象,表达自己的心意,所以这种酒叫做玫瑰佳人。

  这是一种女人喝的酒,传闻这种酒不仅味道鲜美,还有让人永驻青春的功效,精灵族正是喝了这种酒才会如此漂亮。

  江湖酒馆的老板花费巨大的价钱,从精灵族手里买到了这种酒。

  血腥玛丽。

  在南方的荒漠里,有一种神奇的树木叫做血色藤蔓,这种藤蔓全身血红,具有强大的攻击力。

  它们会杀死靠近它们的所有有生命力的东西,吸干他们的血液。

  如果你剥开他们的树皮,你们会发现它们像人一样流着鲜红的血液。

  有一位叫玛利的星辰大法师路过那里,被藤蔓攻击,尊贵的魔法师大人一把火烧掉了整座绿洲。

  这时候,江湖老板王诺路过,付出了全部家产,在这位大法师手里获得了剩下的血色蔓藤。

  王诺用这种蔓藤泡酒,发现泡出来的酒鲜红如血,香醇无比,还有浓郁的果味。

  而这种酒,叫做血腥玛丽。

  暴君。

  世人皆知,矮人族是最爱酒的种族,它们嗜酒如命,整天醉眼朦胧。

  但是你们有没有发现,在市面上买酒的矮人越来越少?

  那是因为他们他们在矮人国里面发现了一汪清泉,那里的水没有一丝杂质,透明的犹如水晶。

  他们用那清澈的泉水酿出了一种酒,叫做暴君。

  酒如其名,这种酒香醇暴躁,被矮人们称为真男人的浪漫。

  传闻江湖酒馆老板和矮人族的族长达成了协议,在江湖酒馆售卖这种酒。

  这三个故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开始在琅琊城里面传播。

  故事越传越邪乎,什么玫瑰佳人是精灵族的洗澡水酿造的,血腥玛丽是星辰法师的血液酿造的。

  暴君就更扯了,说是用矮人族们锻造的时候流下的汗水酿造的。

  王诺听的越来越无语了,前面两个个还能忍,后面一个不是砸招牌吗。

  又出重金找了一大堆人去散播谣言,这个世界,吹牛是不犯法的,看铁块就知道了。

  不错,这些故事全部都是王诺让人散播的,这是卖酒第三步,故事包装。

  连续六天,琅琊城最热闹的地方都会有一辆马车,带着三个矮人在洒酒,据说洒的正是暴君的残次品。

  如此做派,加上三个故事的流传,江湖酒馆已经彻底火了起来,无数人蜂拥而至。

  他们目的不一,大多都是好奇怀疑,也有小部分是想揭穿王诺谎言。

  一个平民住的南城区,能有什么好酒?

  等他们来到来到南城区后,他们就开始改变看法了,七天时间不停歇的蒸馏,江湖酒馆外面的酒香已经达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。

  有人试图进入里面买酒,被侍卫阻止了,告知明天才开张,现在不卖任何酒。

  想喝酒的人十分无奈,但是听说每天早上都会有免费的暴君喝后,无数人开始在夜里就排起了长队。

  只为品尝那一口矮人酿造的暴君。

  实在是暴君这个词语,太有震撼力了,想一想,残次品都那么香,真正的暴君能有多好喝。

  深夜,整座江湖酒馆都闪闪发光,这种奢侈的装修风格更让他们大为好奇。

  那些喝到暴君的人都是好酒如命之人,想一想,他们为了喝一口暴君大半夜就开始排队就知道他们有多爱酒了。

  每一个喝到暴君的人都是一个活体广告,他们大肆宣扬暴君的香醇,火辣,这也让围在江湖酒馆的人越来越多。

  隔天,也就是广告的最后一天,王诺再次放出大招。

  王诺在门口贴了一张大布告。

  为了感谢各位朋友的支持,明天开业,前两百名进入酒店的人将免费获得一两暴君,还有免费的烤肉赠送。

  另外,如果是来参加考试的平民骑士,还会获得一份神秘礼物。

  爱德华坐在办公室,饶有兴趣的听着约翰汇报。

  那些故事当玩笑听听就好,但是王诺这种生意手段,倒是让爱德华颇为赞赏。

  这不像是一个初入商场的年轻人手段,更像是一个在商场摸爬滚打很多年的高手。

  本来故意把他的店铺换到南区,就是想让他服软,没想到王诺丝毫没有服软的意思,反手来了这么一招。

  现在,只要王诺的酒真的有那么一丝好喝,都会被越传越夸张。

  “看来他的酒馆要红起来了。”

  “是的,需要插手吗?”约翰问道。

  这个世界,还是要靠实力说话的,无论王诺有多努力,酿造的酒有多好喝。

  如果爱德华说不好喝,那么,他所有的努力都将是白费。

  甚至,不需要爱德华开口,只需要约翰交代下去,有无数的人会用无数的办法让王诺的酒馆一夜之间臭不可闻。

  “不用,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,让他自己折腾去吧,能做起来也是他的本事。”爱德华说道,一点小生意,还入不了他的法眼。

  “那边车弩怎么样了?”爱德华问道。

  “还早,铁头说至少还需要20天时间。”

  “除了矮人,不得让任何人靠近。”

  “好。”

  玄武大道的一处住所里面,黑森手里拿着写满故事的传单,这位小兄弟真是一个能给人惊喜的人啊。

  “查理,你这位小兄弟真是了不起啊,这种人才开酒馆浪费了,你想办法拉来我佣兵团给我做管家算了。”黑森赞赏的说道。

  “他不会来的。”

  “如此手段,真是比地精还厉害。”吉米夸赞道。

  “地精可没他会吹牛,不过这酒真好喝呢,你们看我皮肤是不是变好了。”

  库西还在喝那瓶玫瑰佳人,已经没有多少了,她可真喜欢这种玫瑰香味。

  “这种鬼话你也信。”黑森说道。

  “哼,我感觉皮肤真的变好了,你不是喝过那种神奇的酒才突破的嘛。”库西白了黑森一眼。

  好吧,黑森不说话了。

  当一个女人说自己变漂亮的时候,无论理由多么荒谬,你只要敢反对,都是借口。

  “吉米,让你联系的人怎么样了?”

  “都联系到了,明早他们会过来,跟你一起去江湖酒馆。”

  “黑森大哥,你也联系人了?”查理意外的说道,因为他也联系了很多朋友。

  “白喝了他三瓶酒,总得帮他一把。”

  血色佣兵团作为业内的顶级佣兵团,和他们有交易的大贵族可不少,黑森作为团长,还是很有面子的。

  “你们猜他这三种酒会卖多少钱?”黑森笑着问道。

  “我估计会卖1金币。”查理说道。

  “这么贵?”库西。

  “这瓶酒,一金币?”特斯夸张的说道,他每个月能挣十个金币,意思只够喝10瓶酒?

  要知道,琅琊城里面,工钱算是很高了。但是普通人做工一天也就一个银币,那些在贵族帮忙的佣人有3个银币。

  而现在,王诺一瓶酒卖一个金币,那不是普通人做一个月都买不起一瓶酒。

  “不会低于3金币。”吉米开口说道。

  “怎么可能,那普通人谁喝得起?”库西说道。

  “打个赌吧,玫瑰佳人和血腥玛丽不会低于5金币,暴君不会超过一金币。”黑森开口说道。

  “太夸张了吧。”

  “明天就知道了,赌一个金币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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