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9 连锁便利亭的试营业

  ,重生四合院,开局是八十年代
  事实证明,跟李厂长开诚布公的谈了一番后,效果是真的好。
  最大的不同,就是主观能动性不一样了。
  在之前,李厂长虽然对曹志强十分支持,但也只是支持的地步,还算不上积极。
  可现在,明确了曹志强想要什么,以及能给什么之后,他立刻就不一样了。
  最典型的表现,就是便利亭项目的投入力量不同了。
  过去,李厂长只调拨了一个相对空闲的车间去生产便利亭,这才导致便利亭,或者说移动板房的生产速度相对较慢。
  可当李厂长开始把这个项目当重点抓,投入大量资源跟人力的时候,那就不一样了。
  别的不提,就说产量吧。
  之前便利亭的产量是一天一个,这对红光机械厂这样的单位来讲,根本就是连九牛一毛的力量都没用上。
  可当李厂长直接下令重点生产之后,那便利亭这种没啥技术含量的活动板房,产量就蹭蹭的上去了。
  只用了五天时间,就生产了一型便利亭一百个,二型便利亭五十个,等于一天就生产三十个便利亭。
  这还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,如果暂时减少计划内的生产,抽调更多工人生产,产量还会更大。
  实际上,本来李厂长是想抽调更多力量,生产更多的,还是曹志强让李厂长先别急,先生产这些就够了。
  毕竟目前只是跟崇文区的领导谈好了试点,一开始肯定不能太多。
  其实对于便利亭计划来讲,最大的难点并不是硬件,而是软件,也就是人手跟政策。
  人手好解决,最难的就是政策,也就是当地政府同意不同意你办了。
  就算政府同意了,下面也有很多部门要跑,比如当地街道,消防、电力、邮电甚至公安等部门,都要挨个打招呼。
  好在曹志强早跟上层领导通了气,再有于得水帮忙,陈家邦还主动到处跑,手续办下来倒也还算顺利。
  就这样,五天之后,由红光机械厂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,曹志强个人占百分之四十九股份的国企控股的合资公司“红光百货公司”就正式成立了。
  今后便利亭的所有业务,都归属红光百货公司经营。
  又过了五天,先期十二个便利亭试点正式布置完毕,并开始在崇文区正式试营业。
  这十二个便利亭,有五个大型,七个小型。
  大型便利亭,就是二型便利亭,分别布置京城火车站、前门大街、花市大街、天桥、体育馆这些流量特别大的地方。
  另有七个一型便利亭,也就是小型便利亭,分别在第一人民医院、红桥市场、哈德门饭店等地。
  所有的便利亭都有两名身穿统一红色制服的“销售员”,专门售卖各种报刊杂志、瓜子花生、烟酒糖茶,还提供电话服务跟自行车车胎打气服务,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门市部。
  便利亭的销售员,都要求胸口挂着胸牌,胸牌是一串数字,那是这个销售员的个人编号。
  除此之外,所有的便利亭还有一个专门的“客户建议簿”。
  这个客户建议簿呢,有点类似日历本。
  跟日历本不同的是,上面除了记录了每天的日期,还有大量留白,并且有一支挂着绳子的圆珠笔。
  每个来购物的顾客,都可以在买完东西后,随手用上面挂着绳子的圆珠笔,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意见。
  比如对销售员的服务是否满意,产品是否满意,或者有什么建议等等等等。
  这种建议簿,表面看,是为了跟客户互动,收集客户反馈,更好的改进自己的服务质量。
  但实际上呢,这就是个噱头,目的用来吸引客户,并且告诉客户,看,我是正规单位,我很乐意倾听客户声音。
  当然了,实际运行过程中,红光百货公司会要求所有的销售员都微笑服务,不要被人投诉。
  这一点其实不难,原因就是每一个便利亭的销售人员,胸口上的胸牌上都写着一个编号,而顾客如果不满意某个销售人员的服务,可以根据对方的编号进行投诉。
  这种销售人员一对一编号制,外加顾客可以投诉销售人员的情况,在此时不能说是第一个吧,也绝对是凤毛麟角了。
  关键是,便利亭还把投诉电话明着摆在每个便利亭显眼的地方,如果不满意,可以当场打电话投诉。
  当然了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打投诉电话并不是免费的,该交钱交钱。
  如果不想交电话费,直接上红光百货公司总部投诉也可以。
  红光饱和公司的总部,就在红光出版社的办公大楼,只是多挂个牌子的事儿。
  而红光百货公司的总经理,曹志强并没有亲自担任,而是直接让陈家邦担任。
  副总经理的职位呢,给了张前进,这也算是知人善用了。
  毕竟张前进过去就是摆地摊出身,对这种地摊进化版的经营情况,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。
  而且前期经营这种便利亭,必然要多多进行巡视,多多总结经验才对。
  总不能让陈家邦整天到处巡视各个便利亭吧?
  这时候呢,顶着副总经理职位的张前进,就很合适了。
  要说过去,曹志强还有些舍不得,毕竟他是个很不错的司机。
  但现在曹志强自己已经能开车了,而且自己的新秘书项东方同样也会开车,那就暂时不用让张前进当自己的司机了。
  继续让张前进当司机,太浪费他的才华了。
  对此,张前进也是十分感激。
  毕竟社长司机跟一个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比起来,地位上跟权力上,都确实差了不少,更别说收入的差距了。
  可以这么说,此时的张前进,是可以正经印名片的干部了。
  一家国企百货公司的副总经理,走到哪里都不差。
  不管怎么样,便利亭这种新鲜事物,还是很快引起了老百姓的兴趣。
  虽然卖的东西不新鲜,就是街边小卖部就能买到的报纸杂志以及烟酒糖茶,甚至东西还未必有小卖部全。
  但便利亭方便啊,都在人流量大,周围还没什么小卖部跟商场的地方。
  大家逛街或者路过的时候,顺手就可以买张报纸买包烟,还可以顺手打个电话。
  而且这里的服务也好,全都穿制服,看着就正规。
  销售员服务不好还能打电话投诉,且不同地方都能见到相同风格相同装修的亭子,这给了大家很大的新鲜感。
  所以便利亭刚开业没多久,很快就成了附近的一个风景线,很多人甚至专门跑很远,就为了去便利亭买张报纸,然后在这里待一会儿,坐一会儿,跟销售员唠唠嗑。
  反正便利亭提供免费马扎,所有顾客都可以借马甲坐在附近看书看报看杂志,还可以买瓶北冰洋喝,多爽啊。
  甚至是,在这里买东西,哪怕买包烟,都可以免费用便利亭提供的打气筒,自己给自己的自行车打一次气。() ()
  虽然都是一些小恩小惠小服务,但在这个时期,其他小卖部也好,大商场也罢,全都没有这种服务啊。
  就冲这态度,价格一样的话,大家都是能来这里买,就不去那些小卖部买。
  因为生意火爆,结果开业不过三天,毛利就高达一千九百多元。
  平均下来一算,等于这十二家便利亭,每个便利亭的日收入都超过了五十元。
  五十元啊,这在这个时代来讲,是很多工厂职工一个月的收入了。
  可在便利亭当销售员,不到两天就赚到了。
  所有的便利亭,目前一共有两种经营模式,分别是承包经营制跟分成合作制。
  承包经营制,就是申请者交一笔承包费,直接承包下这个便利亭的经营权,之后不管生意好坏,只需要每个月固定给总公司,也就是红光百货公司交一笔管理费就好。
  承包经营模式下,承包者承担的风险更大,投资更大,利润回报当然也更多。
  而且承包经营制也不是什么人都行,必须经过红光百货公司的考察,考察合格才可以。
  也就是说,在承包经营制的模式下,承包者要先拿一大笔钱交承包费,之后每个月还要定期交一笔固定的管理费。
  只要交了承包费跟管理费,这个便利亭的所有收入,就都是承包者自己的。
  当然了,这种模式下,进货的款项也要承包者自己负责,好处就是不需要承包者自己起早贪黑想方设法的亲自进货,会有专门的人给你送货配货。
  如果你缺货了,直接打给电话给总公司,说你缺什么货,要多少,总公司会免费派人给你配送。
  而这个免费配送,也是承包者每个月交管理费的一种附加服务。
  可以这么说,只是这个免费配送,就让很多人心动,毕竟这时期除了国企商场,还没有任何一家私人小卖部这么干的。
  当然了,一般小卖部都是一家一户的私人买卖,不是这种加盟连锁形式,什么都要靠自己,自然不一样。
  别的不提,就说那些私人小卖部吧,就不需要提前掏钱交什么加盟费,不,承包费,也不需要每个月交什么管理费。
  除了这种承包经营模式外,还有一种分成合作模式。
  分成合作模式,是指便利亭的销售员不是某人自己交承包费承包下来,而是由百货公司派人过去经营。
  这种派人经营的模式,销售人员等于是总公司的派遣人员,实行固定底薪加分成奖金相加的模式。
  固定底薪,是每个销售人员每月二十元,这个收入嘛,跟普通工厂第一年的实习工的工资差不多。
  虽然固定底薪不多,但还有分成奖金啊。
  分成奖金,是按照三七分成的模式去分。
  也就是说,你所在的便利亭当月的收入,会跟总公司进行三七分成。
  其中七成交给总公司,三成留下来当奖金,分给所在便利亭所有的销售人员。
  举个例子,号便利亭,当月销售的纯利是一千元,那么这一千元中拿出七百块上缴给总公司,留下三百块当奖金,分给经营便利亭的销售员。
  这留下的奖金,并不是平均分,而是按照一比二的比例分。
  以三百元奖金算,就是一个人拿两百块,一个人拿一百块。
  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每个便利亭的派遣工虽然都要配备两个以上的销售员,却都有一个主要负责人,名字叫销售组组长。
  销售组因为是主要负责人,什么都要操心,所以收入当然要高一点。
  销售组的另外一个普通组员,要听组长的话,收入也要比组长低一些。
  之所以俩人都要弄出个组长,就是为了避免责权不明,一起躺平瞎混的情况。
  毕竟如果两个销售员的权力一样,薪水一样,那其中一个勤快,另外一个懒惰,那不就不公平了?
  而且万一俩人有了矛盾,谁都不服谁,那这生意还怎么做?
  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组长当总负责人,另外一人听命行事,实行一种类似师傅带徒弟的模式,这样才不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。
  其实从曹志强的角度,他当然希望大家玩第一种模式,也就是承包经营制,或者说叫加盟连锁制。
  因为加盟制,可以让最低限度减轻总公司的资金负担,最快速度拓展销售网点。
  承包人缴纳的承包费本身,就包含了制作便利亭的成本费,本身就有一定赚头,更别说后面每个月还固定能收一笔管理费。
  虽然管理费不高,才三四十块钱,但也不是小数目,足够配送服务费了。
  关键承包人就算承包了便利亭,也要接受总公司的管理,不能自己想干嘛干嘛,这就等于承包人经营的便利亭,依旧是红光百货的一部分,是一个自家的渠道。
  今后如果想要用自己的销售渠道去销售自家产品,比如自家的图书啊、杂志啊、音乐唱片之类,都好说。
  毕竟在曹志强看来,便利亭本身的利润不算什么,渠道本身才是最重要的。
  当然了,由于这个项目刚开始,很多人对这个项目不了解,也有顾虑。
  因此一开始试运行的十二家便利亭,全都是红光百货公司派人经营的分成合作模式。
  而红光百货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,所谓的派人经营,其实也是抽调红光机械厂的三产人员。
  比如大量滥竽充数的内勤人员,大量只拿工资不具体干事儿的三产人员,就经过一番筛选跟培训后,以内部调岗的形式,直接派去当营业员。
  而这些营业员中,又以女性占绝大多数。
  这倒不是故意针对女性,实在是三产人员中,本来就是女多男少,而且三产人员里,大部分只拿工资不干活的,也是女人居多。
  再就是,相对于男性,女性职工其实更听话一些,也更适合做销售岗。
  总之不管怎么样吧,曹志强精心策划的便利亭项目,总算是来了个开门红。
  只看头三天的销售势头,就能看出这个便利亭项目不赖,起码不会亏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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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如果试运行一个月后情况不错,就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不断拓展了。
  而良好的拓展性,也恰好是活动板房的优势所在。
  毕竟便利亭都是活动板房,随便找个平坦地方放下,就能立刻经营,灵活性太强了。
  甚至是,还可以把便利亭放在公交车站牌附近,充当一个公交车站牌的有益补充。
  这样一来,等公交车的人,在公交车没来之前,可以先在附近的便利亭休息一下,或者买点报纸看看新闻什么的,实在是方便不少。
  当然,这都是后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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